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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兴文县职业技术学校
关于2025年技能人才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等级和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认定的公告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现将我校2025年职业技能等级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认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技能等级认定工种、等级及时间计划
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四川省兴文县职业技术学校申报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的函》《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四川省兴文县职业技术学校新增职业(工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备案的函》等文件精神,2025年我校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工种、等级见表一,开展技能等级认定时间计划见表二。

备注:1.考试计划人数要求每个职业(工种)每批次报考人数不足30人不组织考核认定。2.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按《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职鉴〔2024〕33号)文件执行。
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及时间计划
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宜宾市职业技术学院鉴定站等15家鉴定站增设专项职业技能考核工种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0〕77号)等文件,结合我校实际,2025年开设专项职业技能考核工种见表三。同时,根据《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职鉴〔2024〕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2025年我校专项职业技能考核时间计划表,见表四。

三、收费标准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技能考核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收费。标准见下表(表五)。
备注:1.收费标准根据(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执行。2.以上费用包含理论考试费、技能操作认定费,一级和二级还包含评审费,不含材料费。3.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收费标准按每人120元收费。4.技能等级考试材料费根据不同工种按50-100元每人收取。
考试地址:四川省兴文县职业技术学校
联 系 人:舒老师15283655722,刘老师15908299171
五、报考对象及条件
面向全社会符合条件人员;各工种的申报条件见各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四川省鉴定中心《川人社职鉴[2023](47号)》文件执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按《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职鉴〔2024〕33号)文件执行。
六、申报提交资料要求
1.个人申报表一份,需要本人填写并签名贴好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3.电子版证件照一份,要求近6个月两寸白底彩色免冠照,格式为JPG、PNG、大小不超过50K,与个人申报表照片一致。
4.其他材料
(1)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
(2)申报条件为从事相关工作年限的,需在申报表上填写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该公司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3)申报条件要求具备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需提交原取得的证书复印件或查询系统截图并由单位加盖公章。
七、考试形式
理论部分为计算机机考,操作部分为现场实操考核;专项考核全部为现场实操考核。
八、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2.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参加考试。
3.必须本人参加考试。
4.迟到30分钟不能进入考场。
九、其他说明
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认定公告计划为预计计划,最终实施情况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
四川省兴文县职业技术学校
2025年2月28日